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浙江省2020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精神,2020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招生计划
类别 | 院校 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 (元/年) | 英语要求 | 备 注 |
艺术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1 | 产品设计 | 40 | 90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杭州下沙校区。 |
艺术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2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90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杭州下沙校区。 |
理工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5 | 69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理工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0 | 69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就读。 |
理工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0 | 60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就读。 |
经管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4 | 电子商务 | 45 | 5300 | 无 | 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经管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5 | 国际经济 与贸易 | 45 | 5300 | 无 | 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经管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6 | 国际经济 与贸易 | 30 | 5300 | 无 | 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就读。 |
经管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7 | 国际经济 与贸易 | 45 | 5300 | 无 | 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
法学 |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008 | 法学 | 80 | 5300 | 无 | 限报专业详见附表1。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就读。 |
注:我校自2020年起取消艺术类校考环节。
二、报名专业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专业必须与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对口(见附表1)。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核实报考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引发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浙江省统一“专升本”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类 | 考试科目 | 录取类别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文史类 |
法学类 | ||
艺术类 |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理工类 |
经管类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考试日期为2020年4中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请。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20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艺术类专业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0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和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与高职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由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负责报到注册与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与高职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由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它
1.录取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与高职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档案寄送至就读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2.联系方式:地址:(310018)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联系电话:0571-86915007
杭州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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